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发布日期:2019/5/25 8:50:0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各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通知》下达的招生学校名单和招生省份办理录取手续。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管辖权限,按照教育部公布的跨省招生计划学校名单为有关学校办理学生录取手续。省属中职学校招收《通知》内的省外生源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市、县属中职学校招收《通知》内的省外生源由河南省各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办理程序按招收省内生源有关规定执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招生政策要求,未经备案的学校禁止进行跨省招生。
二、按计划数量招生。《通知》明确的招生计划是指导性计划,原则上不允许突破计划招生。若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超计划招生,须向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增加招生计划。
三、进一步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外省生源,其中可以提供本人普通高中毕业证、中职毕业证或至招生年份9月年满18周岁者可按照同等学力人员对待,可注册“大中专”学籍;省内生源可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中职毕业证或初中毕业三年以上者可注册“大中专”学籍。各招生学校是学生学籍注册的责任主体,要为提供注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跨省招收的中职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转专业。
四、严格执行招生层次规定。《通知》中河南省学校的招生计划为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各招生学校不得改变计划性质,为学生违规注册“3+2”分段制或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学籍,违规者将取消跨省招生资格。